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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22009

▲國民黨秘書長莫天虎(右二)、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左一)、考紀會主委劉漢廷(左二)以及文傳會主委周志偉等黨務主管21日在中常會後說明黨產委員會決議對目前黨務狀況的影響。(圖/記者葉滕騏攝,2016.09.21) 每月底是本黨發放員工薪資約定日,然而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下簡稱黨產會)運作下,即便本黨持視同現金的台支本票亦無法領用資金,而媒體更搶先披露本黨將九月薪資延期發放,相較過去兩天颱風肆虐,相信黨上下員工心理絕對不好受。發放薪資本應是法定義務,不該受干擾才對;目前國黨現金遭凍結是事實,然不公義且不合法的凍結資金則絕非任何人可以接受。 從「法」面看,不當黨產條例第九條清楚說明:「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佈之日起禁止處分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履行法定義務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且據聯合報9月27日報導,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說:「黨產會一直認為員工薪水是國民黨的法定義務支出沒錯。」故即便推定為不當黨產,黨產會也不得凍結國民黨須履行法定義務的帳戶,否則就明顯違反該條例第九條。 從「理」面看,黨產會為規避審查,故設立當初即規劃為三級行政委員會,在法令上並沒有實質效益,且都還未經過司法機關調查,竟可以一紙公文要求銀行配合凍結國民黨帳戶,「只可進、不可出」。且依據黨產會目前所得資料,認定國民黨支出大於收入,然此前提是建立在本黨收入認定為不當黨產下,而黨產會將於十月七日聽證會始討論國民黨附屬組織所得是否為不當黨產,換言之,連說明的機會都還未給國民黨前,就已經未審先判的凍結全部資產。 再者,就政府機關行事,公文應發給相關關係人,然凍結國民黨的資產,並未有任何副本知會,而當本黨向所存現金銀行要求檢視其函文,截至目前仍無法取得。不禁要問,黨產會是依據何條法令可以任意停止個人或組織銀行戶頭?無限上綱的結果並不曾在任何民主國家中所見。 從「情」面論,本周起即有特定媒體持續報導本黨將「無限期延發薪資」,造成黨內人心浮動,有同仁於通訊群組問此消息是否正確,更直言不希望與員工有關事情是看新聞才得知。雖說同仁已有準備,且上下一心、堅忍無懼,但難道黨產會能眼睜看著800多個家庭面臨無薪困境?我雖是八月接任本黨義務職,卻也能感受同仁能否獲得薪水之焦慮,八月底才正式掛牌的黨產會,九月就能展現難得極高效率凍結薪資,勸告黨產會「凡事太盡,勢必早盡」。 就「法」「理」「情」三層面論,黨產會皆沒任何理由可憑單一委員會控制金融體系、凍結國民黨員工薪資戶頭,而本月底本黨有任何一位員工沒獲得應有薪資,後續所衍生之社會問題、道德責任、法令權限,本黨絕對追究到底。身為國民黨新生代,我接受國民黨必須就黨產做一次徹底檢討,以絕往後政治目的的消費,但更相信任何人所不能接受是,「國家公器,不能成為政治追殺的工具!」 ●本文為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來稿或參與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洪孟楷:就法理情層面 黨產會無權凍結國民黨工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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